目前,中国每年新增的城市生活垃圾在1.5亿吨以上,在处理方式上,以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为主。其中填埋是最传统,也是最主要的方式,占比在45%-50%之间,而大多填埋场已处于超负荷运行;焚烧占比12%左右,堆肥则不到10%,而剩余30%的生活垃圾未能处理,它们多被简单填埋或堆放在郊区、甚至农村。而在北京,这样的情况更甚,北京市政管委会的资料显示,94.1%的生活垃圾采用卫生填埋,仅2%采用焚烧——无怪北京会成为焚烧步伐迈得最快的城市之一。
城市垃圾总量持续递增,却又不可能拿出大片土地做填埋场,而缺乏防渗处理的填埋还会导致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即使做了防渗处理,还面临着臭气、渗沥液、甲烷处理等环境问题。相比之下,垃圾焚烧法效率高、占地少,稳定化速度快,减量效果显著,臭气容易控制。对于人口密度大,土地紧缺的大城市来说,这种垃圾处理手段几乎成为必然的选择。再加上,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还可供发电,资源化处理的耀眼一面使其更受热捧。以北京市第一座现代化大型垃圾焚烧厂——高安屯垃圾焚烧厂为例,每年消纳生活垃圾70万吨——相当于朝阳区居民产生的一半以上的生活垃圾;每年的发电量也达到两亿度——相当于每年节约7万吨标准煤。
垃圾焚烧法并非没有缺点,比如久为人所诟病的潜伏污染更重、耗资昂贵、操作复杂和浪费资源等。其中对于二噁英的担心,是反对垃圾焚烧声浪中最响亮的声音。没错,二噁英是国际公认的一级致癌物,这类物质难以降解,能在人体内不断积累,危害巨大,但客观来说,它还不足以构成反对垃圾焚烧的最有力证据。其实,当焚烧的温度在820摄氏度以上,或者低于360摄氏度时,二噁英都不会产生。这就要求垃圾焚烧过程中保持稳定运行,不能频繁停炉重启。在停炉过程中,如果能把从820摄氏度降到360摄氏度间的时间控制在3秒钟内,也能极大的减少二噁英的生成和排放,达到不伤害人的标准。
先分类,再焚烧垃圾焚烧是否真的复杂得难以企及?我们且看瑞典给出的答案。在同样是垃圾焚烧大国的瑞典,不同的垃圾被按照对环境影响和再利用的程度由高到低分为预防、再使用、物质再生、能源转化、掩埋五个层次。换言之,垃圾在被焚烧之前,必须经过严格有序的分类,否则即使进入焚烧发电厂,也无法摇身变成发电的宝贝。垃圾先分类后焚烧,对控制焚烧过程中的二噁英也大有裨益。若垃圾中含水量过高,在无辅助措施的情况下,焚烧温度很难稳定维持在不产生二噁英所要求的850℃以上。
近邻日本的垃圾通常被分为资源、可燃、不可燃和粗大四类。我国的垃圾大多数未实行分类处理,这样的垃圾烧起来,很容易造成结块堵炉、燃烬率低、甚至熄火停炉等事故,直接的结果是“渣多,设备损耗厉害”。因此,要想取得良好的垃圾焚烧效果,必须弄清楚垃圾的成分,分析垃圾的热值和含水率。
垃圾种类分的越细,利用的就越充分,但考虑到实际的可操作性,并结合垃圾焚烧的需要,通常将垃圾分为可燃物和不可燃物即可。不可燃物主要包括灰土、砖瓦石、玻璃和金属等,其中玻璃和金属具有回收价值,可单独分列,其余部分则作为灰分处理。可燃物主要包括塑料、纸、织物、植物和厨余垃圾,其中,塑料的焚烧热值最高,在北京市朝阳区一项城市生活垃圾的研究显示,塑料的平均低位热值能达到40MJ/kg,而纸、织物和植物的平均热值相差不大,基本在20MJ/kg左右。厨余垃圾作为城市生活垃圾中比重最大的部分,由于燃烧值较低,被单独辟为一类,建议用于堆肥。
垃圾烧掉,良心留下垃圾围城迫在眉睫,短期内垃圾焚烧大行其道,几成定局。要想提高垃圾质量,解决垃圾焚烧技术的隐患,垃圾分类无疑是必不可缺的一环。更重要的是,从长期来看,在垃圾的源头就进行妥善分类,有助于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是解决垃圾问题的真正出路,同时也避免让垃圾焚烧成为另一种污染。
根据物质守恒定律,被焚烧的垃圾不会“烟消云散”到二次元空间,每吨垃圾在焚烧后会产生大约5000立方米废气,还会留下原有体积一半左右的灰渣。而且建设一座大中型焚烧炉动辄就要10亿元人民币,且每焚烧1吨垃圾还需约300元的运营成本,发电的收益远远不够。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倒挂现象就导致了部分垃圾焚烧企业降低环保标准,给垃圾焚烧脸上“抹黑”。
因此,垃圾焚烧不仅是垃圾焚烧厂的事,更需要监管机构,乃至每个市民的积极参与。以台北为例,该市的垃圾产生量从原来每天四千吨降到八九百吨,大概用去七八年的时间,垃圾回收率达到65%,在亚洲位列前茅。而台北市民及环保团体常常半夜出击去垃圾焚烧厂“抓现行”,监督有无违法垃圾焚烧。
垃圾焚烧不是终极灵药,更不是洪水猛兽,只有做好垃圾分类,有效减量,才是解决垃圾问题的长远之道。正如《肖申克的救赎》中反复提及的那样,救赎之道,就在其中。时不我待,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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